第7章 互利互惠
(1/3)余清歌不理解,一个乐理一知半解的人怎么能写出《匆匆那年》这样的歌,甚至林森这一知半解的乐理说起来还是自己手把手教的。
对于余清歌的疑惑,林森自然也是有合情合理的解释的,“说起来还是要谢谢你,我之前脑海中一直都会时不时就蹦出来一段旋律,但是毕竟没系统的学过专业的乐理知识,所以我也没在意,后来你教了我不少乐理知识,所以我每次脑海中有旋律闪过,我都会习惯性的记录下来,这首歌就是这么来的。”
其实林森说的倒也不全是假话,自己的确是在经过余清歌的系统性乐理教学之后才有能力自己写歌的。
自己上辈子充其量是个音乐爱好者,学吉他也是想要在大学四年里获得优先择偶权,压根没有认真去学乐理知识,只是死记硬背了几首歌的谱子就跑去装逼了。
穿越后跟余清歌互穿后,在余清歌的要求下自己不得不去学习声乐和乐理,虽然学的痛苦,但是也的确是更方便了林森当文抄公。
感情林森还得谢谢自己,余清歌心底是五味杂陈。
作为一名歌手,她何尝没想过自己写歌,但是自己的确是没有那个天赋。
再反观林森,只是学习了几个月的乐理,就能够轻松写意的拿出一首优秀的作品,余清歌说不羡慕那是假的。
不过再怎么羡慕自己也的确没办法能够像林森那般轻松写意的就能写出一首好歌。
余清歌确实没想到林森居然还会写歌,而且写出来的作品质量还这么顶。
“那既然这样的话,这首歌就当做是我跟你买的吧。”余清歌想了想,决定跟林森买下来这首歌。
林森没有反对余清歌的提议,本来穿越后自己就有当文抄公的打算的,跟余清歌合作就挺好的。
余清歌还是很实在的,《匆匆那年》这首歌的水准显然是业界内的顶级水准,所以价格上她是按照顶尖音乐人的价格给的林森。
余清歌对林森也算是比较了解了,至少以目前两人的关系来说,钱是最能维系两人合作关系的纽带,所以余清歌这个钱给的很大方。
“其实这首歌的署名应该是你自己的。”余清歌不太理解为什么林森要把署名权给自己,这就等于林森把这首歌的词曲版权送给了自己。
林森摇摇头,解释道:“署名权在我这里你就不好解释了,再说给你打上一个原创歌手的标签,对你的发展不是更好吗?”
对林森来说,自己只想靠着写歌挣到钱,至于词曲人是否是自己,林森目前并不是很在意,何况余清歌也从未亏待过自己。
还是那句话,两人目前是命运共同体,余清歌好了自己才会好。
余清歌看了看林森,道理她自然是懂的,可是这歌的确不是自己写的,她心里多少还是有些负担的。
“可是实际上这首歌是你写的。”余清歌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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